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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02章 (第3/4页)
?家中的铺子和房产的占股,其中吴宅乃是宜王殿下赏赐,与柳翠微无关。 而?原先的宅子也已经变卖折现,不能再计入到柳翠微的家资之中,两个铺子的认股,米庄吴蔚占了?八股,成衣铺则占了?六成。 讼师还指出,吴蔚乃是官身,即便不是科考出来的朝廷命官,却是有?实在?品阶的,根据梁朝律例,民若告官,民要先滚钉板。 且此案根本就不存在?吴蔚侵占他人财产行为,只是柳翠微与吴蔚合伙共同经营产业后,柳翠微作?为股东与他们产生了?纠纷,鉴于两家铺子的大股东都?是吴蔚,此案要吴蔚上堂再做进?一步审理。 柳翠微也在?讼师的提点下表示自己?并无现银,所有?的银子都?在?货款里,拿不出银子来,并表示知府大人若是不信,大可派人到吴宅里去搜。 知府哪里有?那个胆子?他虽然是朝廷命官,但这?里是泰州,是宜王的封地。 整个泰州的官宦权贵人家谁人不知,吴蔚虽然只是一个九品官,却住在?一个具备了?东西两个跨院的宅子里?只等一朝高升,两个跨院随时都?要划入到吴宅的范围内,宜王如此安排,分?明是要重用吴蔚的。 即便那些心?里看不上吴蔚的同僚,对吴蔚也是一个观望态度,没有?得罪过她的。 …… 之后的一日,宜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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