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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章 入籍 (第4/5页)
证明有两种。 一种是身份文书,另一种则是身份腰牌。 至于老都管所说的府籍其实并不是指籍贯注册,而是指类似雇佣合同的一种协议。 入了哪家的府籍,就代表着成为了这家的仆役,双方之间具备了合同效益。 仆役要服侍主家,而主家需要提供约定的酬劳。 这种协议的签署目的主要用于主家账目的统计,同时也算是一份契约的凭据。 另外要重点解释的一下的是,入籍并不是卖身。 在很多朝代最兴盛的时期,入籍其实和现在的入职公司没两样。 比如浚仪曾经出土过一份唐玄宗时期——也就是开元盛世时期的入籍契约。 契约中对于仆役的权益描述甚至多达47条,几乎使用了穷举法。 哪怕在本土现今,也没多少公司能做到这地步。 当时这事儿还上过热搜,被不少人吐槽“也不知道是请的仆人还是祖宗”。 当然了。 这里所谓的仆役权益保障,前提是‘最兴盛的时期’。 偏远地区或者普通时期就得看情况了,封建社会可不是什么好词汇,乱坟岗里多的是冤死骨。 视线再回归原处。 且不说目前汴京对仆役的保障极佳,光出于任务角度考虑,徐云也必然要签下这份协议。 因此面对老都管的询问,他几乎没怎么犹豫,当即一拱手: “承蒙老爷如此厚爱,小人若是推却,那岂不成不识好歹之人了?” 眼见他态度诚恳,老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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