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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章 天不生我顾辙,阴谋道万古如长夜 (第5/7页)
接签收吧,还可以给你几分钟现场确认一下起诉书,就算是通融一下了。” 要是传票已经寄出去了,那顾辙就算找上门来都没用,他只能等收到传票、再在那上面签字然后回寄。司法文书的送达效力都是需要程序正义、有流程证明的。 好在现在还没寄,他肯上门堵门主动求签字,也省了立案庭一些工作量,也没什么不合规。 签署过程中,立案女实在忍不住问了一句:“同志,请问你为什么这么积极应诉呢?你是对胜诉很有把握吗?” “不敢当,我从不评价还在审判流程中的案件,我这个人很尊重法律的。”顾辙滴水不漏地说了一句。 签完之后,他一边走程序提交答辩状,一边又轻车熟路地提出了另一个案子的起诉程序。 顾辙:“同志,我现在向本院提起另一项知识产权领域的诉讼,是关于商标侵权的,我状告魔都莱曼隐形眼镜有限公司,侵犯了我控股的天元精密光学有限公司的‘天元’品牌的商标权益。请问该去哪个窗口才能现场递交起诉书?” 立案女的懵逼程度进一步加深了:“莱曼隐形眼镜?这是一家什么公司?这跟告你的海昌不是一家吧?” 顾辙:“当然不是一家。” 立案女:“但是,这个案子的被告,听名字不是一家注册在魔都的公司么?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,您应该去魔都市一中院或者二中院起诉才对啊,我们虽然有管辖权,但管辖权优先级不如魔都那边的。” 顾辙:“这我当然知道,但是,这个案子是与本案关联的案件。我在本案的答辩状上已经写明了申辩事由: 我认为,本案的审判,需要依赖于另一个待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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