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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(第1/2页)
向非珩不认为是自己或徐尽斯缺乏意志力,因为那时所有人的注意都被姜有夏吸走。 起初是声音,有人在他身后不远处说:“阿鑫,阿鑫你怎么趴在这里了?你睡着啦?阿鑫,阿鑫。” 语气有些焦灼,但清脆得与深夜的酒吧合格格不入。若不是酒吧正巧放一首舒缓的乐曲,他的声音应该不会如此清晰。在发音时,少数几个字有些吞音,反倒有种奇异的抓耳。 向非珩原本听过就算,发觉对面的徐尽斯不知何时,已停止了说话,眼睛看着自己后方,他便也侧过脸去,看了一眼,见一个男性趴在吧台,而他的同伴手放在他的背上,不轻不重地推。 一只白净无暇的手,向非珩的目光向上移了些,第一次看见他的脸。 姜有夏穿了一件灰色的卫衣,羽绒服搭在椅背,穿一双有点旧的白球鞋。他刘海的阴影遮住眼睛和鼻梁,满面愁容,不说话时,嘴唇就抿得很紧。 “阿鑫,我们走吧,”他又开口说,“我买好单了,你不要睡了,我明天还要早起呢。”说完,他拉着同伴的手,搭在自己的肩膀,想把同伴半背起来。但那人醉得很死,身体软得没有着力点,他试了两次,对方都倒回桌子上去了。 向非珩看着,忽听见徐尽斯罕见骂了句脏话又低声说:“怎么男人也能这么好看。”向非珩记得自己“嗯”了一声。 他注意到周围好几个人都跃跃欲试,想去搭讪。应该是酒精作用,向非珩站了起来,走到他身边,礼貌地询问他是否需要帮忙。 靠近他,向非珩先是闻到一阵清淡的皂香,而后看见对方匆忙而感激地抬起脸。 向非珩也确实觉得姜有夏对自己应该是一见钟情,因为姜有夏那天看到他时,微微愣了一下,雾蒙蒙的眼睛忽然间就就亮了。 说像一个人的眼睛像星星很庸俗,说像湖泊过于文雅。向非珩想不出什么更合适的比喻,只知晓那一刻,所有别的琐事,父母的催逼、工作的困境、对新城市的不习惯,一起被从重要待解决事项中划去。 “可以吗?我一个人有点难把他抬起来。”姜有夏小声地问他。 向非珩恰当地回答:“当然。” 向非珩一向是可靠的人,当时他还没有司机,听姜有夏解释说朋友喝醉了,得送回家,便先问了地址打车,等车到了,又和姜有夏一人一边,扛起了阿鑫。他个子高,将阿鑫大半重量压在自己身上,往电梯的方向走。 徐尽斯在不远处冲他挤眉弄眼,他也没在意。 他们背着阿鑫走出电梯,走出建筑的旋转门,路上已经没什么行人,只有晚风在吹。白天出了太阳,因此夜风是轻柔的,并不寒冷。 把阿鑫塞进副驾驶座,他们肩膀便轻松了。并排坐在后座,姜有夏忙不迭地感谢,说“江市的热心人好多”,两人聊天,向非珩知道了他的名字。 姜有夏二十五岁,颐省某县城人。从一所二三流的大学毕业之后,先是在镇上一所小学当代课老师,很想出来闯闯,于是去年夏天来到江市,现在在一家手工商店打工。 阿鑫是他的同乡,被女朋友甩了,拉姜有夏出来喝酒。 “我本来还以为这个酒吧不是我们可以消费得起的地方……阿鑫又喝了那么多,但是买单的时候,老板说他也失过恋,只算了我一杯酒钱,还找我加了好友,说下次请我和阿鑫喝酒……” 姜有夏轻声细语地对着向非珩絮絮叨叨,向非珩则在不纯粹的黑暗中凝视他单纯的面孔,心想,姜有夏像完全按照他父母希望中他的另一半的特征反向定制的。 一直想到抵达阿鑫的家。 把阿鑫丢在床上,他们就走了。向非珩要送姜有夏回家,姜有夏有些不好意思,不过向非珩个性比较强势,他没能拒绝。 姜有夏住在靠近郊区的一个小区,坐车要半小时。在车里,向非珩像审问犯人似的,问了姜有夏很多问题,姜有夏没有心机,全部老老实实地详细地回答。 但两人之间的最后一个问题却是姜有夏问的。要下车之前,姜有夏欲言又止,好像忽然变得有些羞怯,靠近他少许,问他:“向非珩,你是单身吗?” 距离变近,他身上的皂香好像也变得浓郁了一点,向非珩并不觉得自己有心跳加速,看着他紧张的模样,告诉他:“我是。” 姜有夏盯着他,迟迟不说话,也不下车,他问:“怎么了?”姜有夏才动了动,说:“那我能不能要你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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